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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业大重大改革——施工企业可“跨资质”“跨专业”承接相应业务!

[日期:2017-12-15]   来源:合肥新联教育 

2017年,注定是建筑业的大改之年!
 


近日,江苏省政府印发《江苏省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》(苏政发〔2017〕151号),《意见》在完善企业资质管理方面明确表示:


1、扩大承接业务范围,对信誉良好、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、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,允许其在资质类别内承接高一等级资质相应的业务;

2、试行调整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标准。取消劳务企业资质,实行专业作业企业备案管理制度。

3、具有市政公用、公路、水利水电、港口与航道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,能够提供足额担保且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业绩的,可以跨专业承接其他三项同等级资质相应的业务。

4、推行工程履约“双担保”制度,施工单位提交履约担保的,建设单位应同时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。

5、建筑方案设计项目、工程总承包项目、政府集中建设的大型或技术复杂项目,实行“评定分离”制度

6、规范招标文件中的预付款、进度款支付比例、节点以及风险条款,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%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禁要求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。

7、严格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完成竣工结算核对并签字确认的时间,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1亿元以下的,不超过90天;金额1亿元以上的,不超过180天;核对时间超出规定期限时,按合同约定从超出之日起计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。

 


 

在超越原资质等级承接工程方面,既山东省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建企承接上一资质等级的工程后,江苏省作为全国建筑大省,成为了第二个可以越资质承接工程的省份。未来是否全面放开建筑市场,让我们拭目以待!